尊敬的客户: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集中受理函证及回函业务,询证函的回函工作由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营业部统一办理,同时接受邮寄和跟函两种函证方式,受理机构会对邮寄函证的询证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请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准确,跟函询证人请提供本人工作证或介绍信以及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电子函证正在开发建设中,正式上线后会发布公告。
一、收费标准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为贯彻执行小微企业减费让利政策,对所有函证业务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跟函所需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跟函方式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载明跟函会计师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跟函会计师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要素、盖章齐全的询证函。
三、询证函审核要求
询证函的格式需符合21号文的规定,记载的回函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等要素需完整、准确填写,被询证人签章(公章)需与在我行的预留印章一致,询证函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四、单位函证受理机构的信息:
网点名称: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营业部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833号(光谷大街与飞跃东路交汇处)
网点电话:0431-81813560
投诉电话:0431-8181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