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返回上一级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银行账户服务公示
日期:2021-09-10 10:54:30 打印

 

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公示

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提供便捷、安全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服务。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行将对企业提交的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企业开户申请人应与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人一致,我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

                                                                       开户证明文件清单

基础性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五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授权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小微企业凭以上材料可以办理简易开户业务

辅助性证明文件(企业自愿提供)

其他可证明企业注册、办公、经营等信息的材料

反洗钱身份识别证明文件

1.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2.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从预约开户之日起至完成账户开立)。
企业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资费标准
账户管理费:200元/户(暂免收取)
企业网银U盾工本费:30元/个
企业网银证书费:170元/年
备注:具体资费标准及优惠政策详询开户行或查看我行网点张贴的《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价目表》。

服务监督电话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账户服务投诉受理专线:0431-81813515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客服热线:400-922-0666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投诉受理专线:88572035


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公示

服务标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客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我行须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核实。

开户证明文件清单
1.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代理开户的,需提供本人和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账户分级分类管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按账户种类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Ⅲ类银行账户,同一个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我行暂不支持开立Ⅲ类银行账户)。
  根据“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我行须询问客户开户用途,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要求客户提供必要的补充证明资料。如客户因为紧急原因需要开卡,但暂时无法提供佐证开户用途的相关资料的,我行将根据情况对账户的非柜面业务进行分级限制。

办理时限
开户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且符合开户条件的,当场办理完成,账户即开即用。

资费标准
我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暂免收取开户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备注:具体资费标准及优惠政策详询开户行或查看我行网点张贴的《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价目表》。

服务监督电话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账户服务投诉受理专线:0431-81813515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客服热线:400-922-0666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投诉受理专线:88572035



 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
                                              2021年 08月 11日

 



分享: